工作签证(Z)
2004/10/28

 

  2004年10月1日修订

  Z字签证系发给来中国任职或就业的人员及其随任家属。

  一、请提供:

  1、有效期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正本;

  2、《签证申请表》一份,并附2X2英寸近照一张(黑白、彩色均可,粘贴在申请表上);

  3、中国国内被授权单位的签证通知函电及劳动部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或《聘请外国专家确认件》等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实完后退回)

  来华工作人员的随任家属,须提供中国国内被授权单位的签证通知函电或其它足以证明亲属关系的文件(如结婚证、出生证等),但无需提供就业批准文件。

  请务必如实、完整地填写申请表格各项内容;填写不实或漏填或字迹不清楚,都可能导致拒签或延误旅行。

  二、办理方式及时间:

  申请人可亲自,或委托他人、旅行社、签证代办机构,到大使馆办理。如申请人不在奥斯陆居住的,可通过邮寄申请。

  正常办理时间为4个工作日。2至3个工作日取证,另加收每人150克朗加急费。24小时内取证,另加收每人250克朗特急费。邮寄申请办理时间为6个工作日,没有24小时特急服务。

  三、签证费:

  1、只接受现金和支票(Sjekk 或者Bankremisse),支票抬头请写:Consular Section, Chinese Embassy。不接受VISA MasterCardGIRO

  2、签证收费标准:

  挪威公民:150克朗,非挪威公民250克朗,美国公民400克朗。

  四、邮寄服务:

  邮寄申请签证的,还需将签证申请费、50克朗的邮件处理费和一个写好地址并贴好邮票的回邮信封与签证申请材料一同寄来。

  五、有效期(Validity) 和停留期(Duration of Stay):

  工作(Z)签证3个月、1次有效,停留期为“入境后可停留000天”。持Z签证者须在签证有效期(3个月)内入境,并自入境之日起30天内到所在地公安局办理居留手续,领取居留证件。

  1、领事官员有权拒绝不符合中国法律和规定的签证申请,或对已发签证宣布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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