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护照加注
2010/11/15

  一、申请护照加注必须本人前来办理。

  二、如持照人的姓名发生变化,或有其他重要事项需在护照内注明,可申请办理护照加注手续。

  三、办理护照加注手续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护照原件及护照资料页复印件1份;

  2、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海员证\回国证明申请表》1份;

  3、近期正面2寸免冠照片1张;

  4、加注内容相关文件和复印件(如挪威官方出具的更名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5. 在挪居留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在挪威的学习、工作或定居签证;

  6、根据不同个案情况,领事官员可能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必要的辅佐补充材料。

  四、办证时间和费用

  1、到馆办理,不邮寄:

  6个工作日,100克朗;

  2、接受银行卡,不接受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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