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2009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的紧急通知
2009/09/28
 

  为体现国家对广大自费留学生的关怀,奖励优秀自费留学人员在学业上取得的优异成绩,鼓励他们回国工作或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于2003年设立了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几年来项目进展顺利,反响强烈,共有1400余名在外优秀留学人员获奖,受到国内外普遍关注和广泛赞誉。

  2009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在美国等29个自费留学生较集中的国家、38个馆区实施,奖励规模扩大为500人,采取国外限额推荐,国内差额评审的办法。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奖学金评选工作严格按照个人申请,资格审查,专家评议,网上公示,择优推荐,国内终审程序进行。

  2009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奖励对象为一年级(不含)以上、年龄40岁以下(196911日后出生)的自费在读博士生,奖励金额为5000美元/人。

  接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驻挪威使馆教育处从2009101起开始受理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

  有关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的背景、申报的条件与对象、评审程序等,见本通知附件(下载),或直接查阅留学基金委www.csc.edu.cn发布的消息2009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介绍》《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指南》(下载)

  受理申请的截止时间是20091115。按照《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有关规定,驻挪使馆教育处将通过有关途径与渠道核实申请材料、组织专家评议,并在使馆的网站以及中国学生学者联谊会等组织的网站上公示初审人员名单,然后转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批。

  驻挪威使馆教育处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education@chinese-embassy.no

  电话: 22494285 真:22495855

  地址:Holmenkollveien 30 B, 0376Os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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